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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大调研组赴宁波调研《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访问人数:109       字体:         打印

   

  省人大调研组赴宁波调研《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情况

   

  【本站9月7日讯】9月1日至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汪志芳,全国政协委员、省水利厅原副厅长黄建中等一行赴宁波、慈溪调研《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情况。宁波市人大城建农资环保工委主任史明华、副主任高明政,宁波市水利局副局长倪勇康、慈溪市副市长严新章等分别陪同。

  在甬期间,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宁波工业水厂、慈溪市上林湖水库水源保护工程、曹娥江至慈溪引水工程和慈溪市围涂工程,分别听取了宁波市政府和慈溪市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宁波市积极贯彻落实,水资源法律法规和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更加科学,水资源的配置调度更加有效,水资源节约保护逐步推进,水资源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水利服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调研组对宁波市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1、加强水资源保护,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2、加强地下水管理,全面完成省政府禁限采任务。3、加强节水工作,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4、加强水资源论证,积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部署,今年8月至9月,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决定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调研。其目的是深入了解近年来我省《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条例》全面贯彻落实,为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来源:厅水资源与水土保持处  宁波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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