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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我省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07日       访问人数:101       字体:         打印

  【本站9月7日讯】为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9月7日,全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部署开展下一阶段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省防指副指挥、水利厅副厅长虞洁夫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防指办常务副主任姚月伟主持会议。省财政厅、国土厅、气象局,省水利厅计划处、财务处、省河道总站及水文局、工程局、设计院、水科院等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市、区)水利(务)局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省防指办副主任胡尧文传达了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并介绍了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大纲主要内容和山洪灾害防治县级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据了解,方案编制主要由现状调查与评估包括灾害普查及风险区划定、预警指标确定等8项核心内容组成。本次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资金规模按每县600万元左右控制。

  会议强调指出,今年汛期以来,我国连续遭受山洪与地质灾害的侵袭,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浙江也是一个灾害多发的省份。同时,极端变异气候出现高发趋势,山洪灾害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已经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加快实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基层防御组织体系,提高山洪灾害的防治能力。各地要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国家防总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的部署,扎扎实实、全力以赴做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作。

  会议强调,本次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地要提高认识,这项工作既是中央的决策,也是省委的要求,更是县(市)防灾减灾的迫切需求,能充分发挥减灾综合效益、提高防灾水平。要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班子,做到“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参与”,形成合力。要认真编制高质量的实施方案,结合县情,深入地做好前期工作。要力求实效,与现有的工程措施相结合、与基层防汛体系相结合、与气象、国土基层防御队伍相结合,形成山洪灾害防治的合力。同时,要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和标准,确保资金投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来源:厅办 省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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