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防汛特征水位
在实际防汛斗争中,根据需要及堤防的抗御洪水能力,在不同堤段制定了不同的防汛特征水位。目前,长江流域统一确定的防汛特征水位,有设防水位、警戒水位和保证水位三级水位。
设防水位:是防汛中对堤防规定的应当开始防汛的特征水位,一般特征表现为洪水平滩或部分堤脚偎水,堤防可能出现险情。这一水位出现,地方防汛部门开始在堤上布设巡堤查险人员。(见:《中国江
河防洪丛书》(长江卷)P462页~465页。)
警戒水位:是防汛中对堤防规定的加强防守的较高水位,一般表现为洪水普遍漫滩或主要堤段漫滩偎水,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如疏于防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这一水位出现,地方防汛部门按提高一个等级投入人力、物力进行防汛,上堤防防汛人员大大增加,实行昼夜巡堤查险。(见:《中国江河防洪丛书》(长江卷)P462页~465页。)
危险水位:它是指汛期洪水超过了井戒水位并仍在上涨,此时堤防易发生险情,防汛已进入全面紧张阶段,必须全力以赴加强防守,以防万一。(如:湖南省把洪水位超过井戒水位以上1米作为危险水位。)
保证水位:是防汛中对堤防规定能安全抗御的最高洪水位,是体现防汛任务的重要水位,当江河水位低于这一水位时,防汛部门有责任保证安全行洪。洪水位接近这一水位时,防汛部门要组织更强的防汛力量,确保堤防安全。对于工程尚未完全达标,可以较设计的保证水位低些的水位,做为当年度汛的保证水位。(见:《中国江河防洪丛书》(长江卷)P462页~465页。)
历史最高水位:是指堤防工程建成以来有历史记录实际发生的最高洪水位。
设计洪水位:系指堤防设计水位或历史上防御过的最高洪水位。接近或达到该水位,防汛进入全面紧急状态,堤防临水时间已长,堤身土体可能达饱和状态,随时都有出险的可能。(见:《防汛抢险技术》(黄河水利委员会编)P259页。)
设计洪水位:在设计洪水发生的情况下,水库从防洪限制水位开始,通过调洪后所达到的最高水位,称设计洪水位。(见:《水文与水利计算复核》(水利部水利管理司编)P38页。)
汛期限制水位(以下称汛限水位):它是确保工程设计标准洪水及下游防洪标准洪水出现时的安全起调水位;是防洪库容与兴利库容的分界水位。(见:《中国江河防洪丛书》(长江卷)P483页。)
设计洪水:是指符合一定设计标准的洪水。它包括设计洪峰流量,一定时段的设计洪水总量和设计洪水过程线三个要素。(见:教课书)
海河流域河道上主要有以下四种水位:设防水位、警戒水位、保证水位、分洪水位。
设防水位:当江河洪水漫滩以后,堤防开始临水,需要防汛人员开始巡查防守时的水位。设防水位是由防汛部门根据河道历史资料和堤防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的。
警戒水位:当江河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水流偎堤,有可能出现险情,要加以警惕戒备的水位。
保证水位:针对被保护对象而制定的防洪水位或历史上记载的最高水位。一般保证水位与堤防设计水位相同。
分洪水位:为分泄江河超额洪水,以减轻洪水对河道工程的威胁而规定的水位。
黄河防汛特征水位主要有两个:
1、设防流量,设计的防洪流量。2002年黄河下游主要控制站花园口、夹河滩、高村、孙口、艾山、泺口、利津站的设计防洪流量(m3/s)分别为:22000、21500、20000、17500、11000、11000、11000。
设防水位,设计防洪流量所对应的水位,由于黄河河道淤积比较严重,设防水位每年都不相同。
2、警戒水位,当洪水漫滩后可能造成大堤偎水时的水位,此水位略高于平滩水位0.2m左右。
警戒流量,警戒水位相对应的洪水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