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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访问人数:400       字体:         打印

可持续发展水利思路的核心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是总结多年治水经验与教训得出的结论,反映了时代的特征和实践的要求,是从实践中得出的真知。那么,这一结论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搞清楚其理论基础,对于加深理解这一思路的内涵和指导其他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提示了世界上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规律。这一规律告诉我们,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和过程的内部都包含着相互关联、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在一定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的双方包含着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趋势,又存在着相互离异、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

     人与自然共处在地球生物圈的同一体中,人类的繁衍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大自然,必须以大自然为依托,利用自然;同时又必须改造自然,让大自然造福于人类,服务于人类。人与自然的这种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怎样把握人与自然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呢?马克思主义认为,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认识具体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二者的相互联结。辩证法要求在同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割裂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联结,就必然导致形而上学的错误。只承认同一,在绝对的统一中思维,或只承认对立,在绝对的对立中思维,都违背了客观世界的矛盾性。

     我们在改造自然的活动中,很多方面过多地强调了人与自然的斗争性,片面地强调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与天斗其乐无穷,与地斗其乐无穷,与人斗其乐无穷”的思想长期以来成为人们的行动指南,也导致了水利建设几十年中“与水斗其乐无穷”,忽视了人与水的同一性。人类一味地与大自然斗下去的结果使矛盾转化,即由自然对人类的侵害转化为人类对自然的侵害,使人类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自食其恶果。如气温升高,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等等一系列自然系统的失衡,无一不是人们与大自然过度斗争的恶果。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运用了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相互联结的原理,要求人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因为没有离开同一性的纯粹的斗争性,斗争性总是和同一性相联结。因此,人与自然的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是同一之中的斗争,是在保证自然资源为人类永续利用的前提下兴水利、除水害。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和谐相处不等于没有斗争,因为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没有人与水的斗争也就没有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只有正确处理人与水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才能真正使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从而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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