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流域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建设
—— 孙波
容 。80年 代 编 制 的《 珠 江 流 域 综 合 利 用 规 划 报 告 》于1993年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按 照 这 个 规 划 确 定 的 各 防 洪 保 护 区 的 防 洪 标 准 和 流 域 防 洪 工 程 体 系 的 总 体 布 局 ,在 流 域 内 兴 建 了 一 大 批 防 洪 工 程 ,在 防 洪 减 灾 方 面 发 挥 了 巨 大 作 用 。
北 江 的 堤 防 工 程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下 游 ,现 有 保 护 县级 以 上 城 市 及 保 护 耕 地 面 积 在 万 亩 以 上 的 堤 防388km ,保 护 人 口 609万 人 ,保 护 耕 地 162万 亩 ,一 般 堤 防 具 备 防 御 10年 一 遇 洪 水 的 能 力 ,部 分 重 要 堤 防 达 50 年 一 遇 ,其 中 ,北 江 大 堤 正 按 100年 一 遇 设 计 标 准 进 行 培 修 加 固 。西 北 江 三 角 洲 现 有 保 护 县 级 以 上 城 市 及 保 护 耕 地面 积 在 万 亩 以 上 的 堤 围 3151km ,保 护 人 口 998万 人 ,保护 耕 地 461万 亩 ,主 要 堤 围 的 防 洪( 潮 )能 力 约 为 20年 一 遇 ,其 中 佛 山 大 堤 、樵 桑 联 围 、中 顺 大 围 、江 新 联 围 等重 点 堤 围 的 防 洪 能 力 基 本 达 到 50年 一 遇 。东 江 的 堤 防 工 程 主 要 集 中 在 下 游 及 其 三 角 洲 地 区 ,现 有 保 护 县 级 以 上 城 市 及 保 护 耕 地 面 积 在 万 亩 以上 的 堤 防 742km ,保 护 人 口 417万 人 ,保 护 耕 地 149万 亩 ,主 要 堤 防 一 般 具 备 防 御 20年 一 遇 洪 水 的 能 力 。目 前 ,一 般 珠 江 堤 防 大 多 能 够 防 御 10年 一 遇 左 右 的 洪 水 ,部 分 重 点 堤 防 可 防 御 20年 一 遇 ~ 50年 一 遇 左 右 的 洪 水 ,初 步 形 成 了 以 堤 防 工 程 为 基 础 的 防 洪 工 程 体 系 。